数字物流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汇晶路、南至云池路、西至韬惠项目用地、北至228国道。
2.1.2建设内容:红线范围内一期建设内容。
包含:综合楼、1#智能仓库(钢结构跨度36m)、罐车清洗罐检******消防水池及泵房、危废库、地下事故水池兼初期雨水池、变电所和生活泵房、1#机房(气泵间)、1#门卫及配套附属工程。一期总建筑面积:约13261.4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 12992.72 ?,地下建筑面积:约268.71 ?。
2.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2686.0654万元,
其中:
(1)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7.4454万元;
(2)建筑安装工程费(含工程设备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1908.62万元
其中:
暂估价(专业工程暂估价):人民币2667.5146万元包括:
①通信控制:人民币550.00万元;
②高压供配电:人民币565.0801万元;
③罐箱清洗设备及危废环保工艺设备控制价1552.4345万元;
(3)暂列金额:人民币680.00万元(不可竞争);
注:投标人投标总价、分项报价(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必须按此金额报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3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要求: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质量要求为:
(1)设计质量施工图不得低于初步设计文件要求,并满足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或相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达到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符合国家、江苏省相关规范、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和批准;
(2)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招标人及有关图纸、标准、规范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数字物流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要求对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2.2.1本项目设计范围包含发包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满足发包人要求、初步设计文件要求,使用需求和审图要求的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所有专业图纸设计,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期及后续相关配合服务;
2)设计范围内总图(含室外管线)******消防、******消防等)、绿色建筑等设计,并配合清洗工艺、环保设施等专项设计。
3)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初步设计文件等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2.2本项目施工范围包含发包人要求、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本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所有工作,基坑支护及降排水、桩******消防、通信控制、强电、弱电、智能化、电梯、内外装饰装修、绿建节能、标识标牌、燃气预埋、道路及场地标线、充电桩******消防等)、红线内地上附着物清理、项目给排水、道路、供电、弱电等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2.3本项目采购部分包括不限于一期范围内的电梯、空调、地磅、罐车清洗设备、环保设备(废气、废水)、通信控制、高压供配电及其他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行,其中涉及暂估部分设备采购按照合同条款13.4执行。(罐检维修车间内行车、1#机房空压机、1#-3#物流作业车间车辆检测设备、1#物流作业车间西侧地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4本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2.2.5向招标人移交竣工验收所需的各类资料,配合招标人完成各项专业验收及竣工验收;
2.2.6中标人必须执行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工程。
2.2.7报建手续:
1)承包人负责办理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办理的各项工程建设手续,并协助发包人办理各项需以发包人名义办理的有关权证和相关手续;
2)协助发包人进行各项政府审批报验工作;
3)根据政府审批的意见,承包人应补充和修改其设计文件,并应考虑到承担相应要求所发生的费用和进度影响。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及初步设计文件。
3.1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3.1.1设计单位具备: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有效的)或建筑行业甲级(有效的)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有效的),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施工单位具备: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注: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执行省住建厅【2023】11号公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平台标准,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请本次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最新且有效的版本。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经理)须具备下列条件: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经理)应当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有效的)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其中注册建造师须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证(B类)(有效的)。项目负责人(经理)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即可),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
(2)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经理)。
(3)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经理)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备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经理))。
3.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21年1月1日(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5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7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或设计项目。
注:(1)上述工业建筑是指供工业生产使用或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建筑,如厂房、仓库等。
(2)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单项合同额(或投资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类似工程如为设计业绩: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如果组成联合体投标,只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业绩。
(5)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4投标人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交。)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经理),且未解禁的视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管函[2021]20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负责人(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经理)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连建发(2021)338号文;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文、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人须作出在施工现场安装生物识别网络管理系统,费用按照省住建厅公告(2019)19号文执行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7)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总承包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总承包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8)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信用江苏”******,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9)资格审查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10)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完善诚信库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3月2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4.3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9时00分。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委员会根据评标方案规定的评分细则,对满足******委员会在推荐定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原则上综合得分相同的应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他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一、定量评审:采用综合评估法。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86分 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 2分 工程业绩:1分 | ||
序号 | 评审项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1 | 工程总承包报价(86 分) |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84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评标价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抽取其中一种办法。K值或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如在数值抽取过程中摇号机没有抽取成功,则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再次通过摇号机抽取,直至抽取成功。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 Q2=l-Ql,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l、Kl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通过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K2=98%。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投标报价合理性( 2分) |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 ||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 |||
2 |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11分) | 1.总体概述(1分) |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2.设计管理方案(2分) | 对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1.对项目解读准确、设计构思合理。 2.设计进度计划及控制措施。 3.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及控制措施。 4.设计重点、难点及控制措施。 5.设计过程对工程总投资控制措施。 | ||
3.采购管理方案(1分) | 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
4.施工平面布置规划(1分) | 对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等内容进行评分。 | ||
5.施工的重点难点(1分) |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 ||
6. 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计划安排合理,提供详细的劳动力配置计划、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等内容进行评分。 | ||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1分) |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 ||
8.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1分) | 对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的使用等内容进行评分。 | ||
9.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经理)陈述及答辩(2分) | ******委员会针对本次招标工程相关内容拟定答辩题目(同时明确答案及得分点),由项目负责人(经理)书面答辩(不得携带通讯工******委员会通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必须到达评标现场,如不能及时到场,将视为弃权处理,此项不得分。 注:项目负责人(经理)答辩方式为现场纸质答辩,项目负责人(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 | ||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 (2)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为暗标制,暗标编制要求如下: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特别提醒:若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4)答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理)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进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暂定为:2025年4月15日10时3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连云区花果山大道868******服务中心二楼。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答辩,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答辩形式:项目负责人(经理)现场书面作答。【答辩采用闭卷、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该评分项由评委根据项目负责人现场答辩情况进行打分,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无需制作该部分相应文件。) | |||
3 | 项目管理机构 (2分) | 1、设计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建筑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结构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暖通专业负责人1名,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注:(1)投标人拟派驻人员符合以上全部要求得2分,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2)上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2024年9月-2025年2月。 | |
4 | 工 程 业 绩(1分)
|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1分) | 2021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75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项合同额在75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 1分。 |
| 注:(1)上述工业建筑是指供工业生产使用或直接为工业生产服务的建筑,如厂房、仓库等。 (2)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工程总承包(EPC)中施工项目业绩: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原始签约合同价(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为准。 (3)工程总承包(EPC)中设计项目业绩:以提供的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公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4)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5)资格审查业绩不参与本项业绩得分。 (6)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7)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设计业绩乘0.8,如仅有类似工程总承包(EPC)施工业绩乘0.7。 (8)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方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9)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代理登入”栏目下载招标 (资格预审)文件制作工具和驱动程序。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 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服务中心3号楼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新点软件 | 黄桂松 朱家旺 张海南 | 0518-****** ******00 |
广联达 | 郑磊 刘书丹 | ****** ******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CA名称: CFCA | 孙丽丽 耿立珍 公司客服 | ******(微信同号) ******(微信号) ******66 |
******有限公司CA名称:国信CA | 周梦雪 魏飞 客服电话 | ****** ****** ******10 |
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 APP) | 下载和办理网址: ******/#/allActivated?tradingSystemCode-E******73 |
招 标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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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高主任 联 系 人:季工
电 话:0518-****** 电 话:0518-******
(1)异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工 电 话:0518-******
(2)投诉联系方式
联系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
电 话: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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